公告日期:2019-12-02
公告编号:2019-060
证券代码:835528 证券简称:亨得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债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19 年12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发行私募可转债,大致内容如下:
债券名称: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 2019 年 095 号)
发行人: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鹰潭市余江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机构: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一次备案,一次发行。
发行规模、期限、资金用途:本期私募可转债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万元](¥[1450 万元])(含[壹仟肆佰伍拾万元] )。发行期限自发行
公告编号:2019-060
成功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用于优化财务结构。
票面金额: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债券利率:本期私募可转债采用附息式固定利率,利率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最终由我公司确定。票面利率不超过年化 6.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季计息,不计复利。每季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担保方式:(1)本期私募可转债由自然人任显初、何恩胜夫妇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本期私募可转债由公司提供名下房屋所有权(编号:赣(2017)余江县不动产权第 0001273 号)进行抵押担保。
公司此次拟发行的可转债不是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发行的可转债,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132号令)、《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清整办函【2019】131号)、《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江右私募可转债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能直接实施转股。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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