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528 证券简称:亨得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
(十三)对公司借贷、购买、出售、租赁或 (十三)对公司借贷、购买、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单笔超过公司净资产 20%以 以其他方式处置单笔超过公司净资产 20%以
上的资产作出决议; 上的资产作出决议;
(十四)对公司在其中持股或持有权益 50% (十四)对公司在其中持股或持有权益 50%以上的公司或企业与上述(七)、(九)(十三) 以上的公司或企业与上述(七)、(九)(十三)
项对应的事项作出表决或决定; 项对应的事项作出表决或决定;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 10%以上表决权的股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 10%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的提案; 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
范围内行使相关职权,在决定对董事会进行
授权时应遵循“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
权益、保证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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