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8
公告编号:2022-059
证券代码:835541 证券简称:康美生物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毕少辉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康美生物科 挂牌公司或其子 挂牌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毕少辉 董监高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2-059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要求,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毕少辉未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 定对公司及毕少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59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2022 年初受疫情影响,公司很多地区的客户(医院)被封控、
工作人员被隔离,导致必要审计程序询证函无法及时回收,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无法及时出具,从而导致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未能按期披露。公司将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提前一个月 安排审计人员进场,努力化解因疫情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除上述措施外,公司还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全国股转系统相关 业务规则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强化信息披露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54 号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