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1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5541 证券简称:康美生物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决定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 元(含税)。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 R 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 R 日股本数为准”。
二、 无法按期分派的致歉说明
鉴于公司客户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上述利润分配
公告编号:2023-027
事项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成,故本次分红将延期实施。后续公司计划以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作为依据继续实施权益分配,将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分配方案预计不变)。
公司对无法按期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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