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8
公告编号:2022-047
证券代码:835563 证券简称:欧美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1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8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原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向受理法院提出撤诉
申请。受理法院认为,原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50 元,由原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莉斐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告持有挂牌公司股份 13,426,044 股,持有比例44.6018%。
公告编号:2022-047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洲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陈洲旬、陈蔚、陈彬、陈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陈洲旬为挂牌公司董事长、董秘及财务负责人,持有挂牌公司股份 2,581,000 股,持有比例 8.5742%;陈蔚为挂牌公司董事,持有挂牌公司股份 5,589,250 股,持有比例 18.5677%;陈彬为挂牌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挂牌公司股份4,334,050股,持有比例14.3979%;陈建为挂牌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挂牌公司股份 165,500 股,持有比例 0.5498%。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原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提交的起诉状,恒泰艾普称其为规范公众公司内控及治理,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作为单独
持 有 被 告 成 都 欧 美 克 石 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欧 美 克 公
司”)44.6018%(13,426,044 股) 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依法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向欧
美克公司董事会送达《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 ,提请董事会在决议后五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监事改选事宜审议议案:《关于免去陈洲旬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免去陈彬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免去陈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含三个子议案)《关于免去陈建监事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名选举王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收到《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后,欧美克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后董事长发布本次会议通过了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作出《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不以监事会名义召集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作出《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以下简称“《监事会决议》”) 。
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原告认为,案涉董事会、监事会的表决程序违法、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表决程序均违法,会议案涉人员陈洲旬、陈彬、陈蔚、陈建违反回避义务,事实上侵害了恒泰艾普合法的股东权益,致使原告的股东权益得不到保证,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相关规定,特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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