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4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5565 证券简称:中科国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张卫华、梁剑茹签订的《一致行动人之解除协议》,声明各方在公司
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解除,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稳定经营,张卫华、梁剑茹于 2012 年 5 月 1 日签订了《一致
行动人协议》,约定作为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有关公司在投资新项目、增资扩股等重大影响资产和股权的变动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情况
2022 年 1 月 14 日,张卫华、梁剑茹签订《一致行动人之解除协议》,自协
议生效之日起,各方权利义务即告终止。各方不再依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各自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持股及公司任职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双方持股及任职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公司任职情况
号
公告编号:2022-002
董事长、总经
1 张卫华 3,712,000 9.6970
理
2 梁剑茹 4,436,000 11.5883 无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产完整、财务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运营等方面与各股东保持独立,公司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稳步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解除事宜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由张卫华、梁剑茹,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卫华。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张卫华、梁剑茹签订的《一致行动人之解除协议》。
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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