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8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5565 证券简称:中科国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第一章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南大街甲 12 号 1 幢三层 309 单 苏州街 55 号 5 层 505
元
第十二章第二百三十六条:公司与投资 第十二章第二百三十六条:公司与投资者之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 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 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
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
它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2-013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它股
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
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 号 1 幢三层 309 单
元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55 号 505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三、备查文件
《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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