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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永丰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食品”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

吉 02 破 13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永丰食品《重整计划草案》、终止

永丰食品重整程序。重整程序进入执行阶段。永丰食品破产管理人累计收到永

丰食品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首期投资款项合计 500 万元 整;第二期投资款 1500

万元尚未支付。

公司目前重整执行程序在进行中,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 民法院将持续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如重整执行不力,公司将进入破产清 算程序。

2、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自挂牌以来,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资不抵债。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

3、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重要自有房产和设备等主要资产均已抵押,并已查封。

4、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立案调查

2019 年 4 月 22 日,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吉林监管局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调查字 2019003 号),该调查通知书 内容如下: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 年 4 月 22 日,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

世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调查字 2019004 号),该调查通知书内容如下: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决定对白世洲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该调查没有结论性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人员低于法定人数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监事刘萍提出辞去监事职务

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董事长冯长友提出辞去董事职务。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肖永强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监事李永东提出

辞去监事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公司在职董事、监事人数均低于《公司章程》 规定的会议召开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可能无法正常召开会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实

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制度准备工作的通 知》,经主办券商督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规范董监高任职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目前重整执行程序在进行中,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吉林省吉林市中 级人民法院将持续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重整计划的执行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有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挂牌公司经 清算组或管理人清算并注销公司登记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挂 牌。因此,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证监 局立案调查,将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有过半数董事、监 事出席方可举行。鉴于公司原董事、监事辞职后,公司在职董事、监事人数均 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最低人数,公司存在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正 常召开等治理类风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不能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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