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0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35567 证券简称:泰维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2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2023 年 9 月 12 日作出的
(2023)鲁民申 8710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济南格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再审 申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济南格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希明
公告编号:2023-050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于希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法定代表人
4、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济南海思原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利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济南格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2月
26 日作出的(2022)鲁 01 民终 11575 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
请再审。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申请人请求撤销(2022)鲁 01 民终 11575 号民事判决及(2021)鲁 0103
民初 9103 号民事判决;
2、申请人请求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驳回被申请人的全 部反诉请求。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鲁民申 87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济南格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对我公司生产经营暂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0
目前对我公司财务状况暂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接受法院的裁定结果并将按该裁定结果承担本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鲁民申 8710 号民事裁定书。
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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