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1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35567 证券简称:泰维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 5760 号 B 座 13 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希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爱伟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董事许敦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
公告编号:2023-055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黄爱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交易方 预计发生额
出售产品、商品、 天然气销售业务、 禹城中燃泰维能 3500 万元
提供劳务 气代煤接驳工程 源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希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 年12月18 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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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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