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5574 证券简称:ST 鸿鑫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条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 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沟通 与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沟通
和交流。 和交流。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可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可
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 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需充分考虑 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需充分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 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
理安排。 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
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
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公告编号:2022-024
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
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
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
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条款,并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做出明确安排。
三、备查文件
《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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