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典股份: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作为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典股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景典股份因未履行京顺劳人仲字[2021]第
1373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京 0113 执 8255 号,被执行人的未履行金额为 40289 元,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景典股份的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相关风险事项进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记录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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