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1
大同证券关于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作为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1 年年度报
告》。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受疫情影响,审计机构无法如期收集询证函等审
计资料,审计工作滞后,年报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景典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大同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不断督促公司尽快完成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交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并告知公司如未能按时披露年度报告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年报若不能按时披露导致的公司股票被暂停交易及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徐吟芳
联系方式:15195985536
挂牌公司联系人:王晓丹
联系方式:010-64348551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大同证券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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