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0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5586 证券简称:景典股份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477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如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景典”。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提出复核审请后,如全国股转公司作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次两个交易日起复牌。
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告编号:2022-014
挂牌公司联系人:吴向超,联系电话:18513338698
主办券商联系人:李美金,联系电话:010-65861565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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