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8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5590 证券简称:贝斯兰德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郑州贝斯兰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郑州贝斯兰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自身生产经营及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为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全体股东提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预计无异议股东。由于公司与全体股东已对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
公告编号:2023-002
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第 3.2 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时无需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以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鉴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郑州贝斯兰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郑州贝斯兰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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