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0-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七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十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固润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君安为做好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由马玉苹、杨鹏宇、杨冬、王云枭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小组,组织、参与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马玉苹任辅导小组组长。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亦参加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

1、辅导时间

国泰君安已完成第十六期辅导工作,并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报送了第十六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本期为第十七期辅导。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关注辅导对象财务、业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并收集固润科技历史沿革、行业竞争、董监高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完善工作底稿;

(2)以组织自学、集中培训、个别答疑、对口衔接等各种方式,对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3)就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适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公司须进一步改进的事项,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规范经营;

(4)通过现场访谈、远程电话会议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及时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规范运作辅导

辅导机构持续跟踪固润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对照近期证监会、交易所在 IPO 审核中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帮助辅导对象了解监管部门政策导向,并就固润科技是否存在上述问题进行梳理并讨论。

2、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通过收集尽职调查资料、访谈高级管理人员、访谈公

司客户及供应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了解固润科技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内部控制、法律事项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分析并制定相关整改方案,督促固润科技积极进行整改并及时了解固润科技的整改进度。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与辅导对象及各中介机构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财务专项问题、法律专项问题,对项目工作计划不断予以调整,并提示辅导对象应予关注的事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落实。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固润科技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比照上市公司标准仍存提升空间,辅导工作小组将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辅导对象持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及时发现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解决建议并督促辅导对象积极整改落实。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国泰君安辅导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固润科技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确保固润科技合法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勤勉尽责,履行了辅导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项辅导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下一步,国泰君安将持续履行辅导义务,推进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督促指导固润科技对其现有管理制度等方面尚未完善的部分进行进一步规范,协助

辅导对象进一步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十七期)》之签字盖章页)

辅导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