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十八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固润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君安为做好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由马玉苹、杨鹏宇、杨冬、王云枭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小组,组织、参与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马玉苹任辅导小组组长。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亦参加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
1、辅导时间
国泰君安已完成第十七期辅导工作,并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报送了第十七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本期为第十八期辅导。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搜集并查阅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完善;
(3)采用多人座谈会、电话等形式直接进行沟通,在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准备各类专项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辅导对象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公司历史沿革、业务技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材料。同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阅,针对专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并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运作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3、召开项目工作会议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在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召开项目工作会议,积极商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应的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公司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国泰君安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情况,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建立规范、合理的公司治理制度,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水平。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国泰君安辅导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固润科技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确保固润科技合法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勤勉尽责,履行了辅导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项辅导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下一步,国泰君安将按照辅导计划以及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不断推进辅导工作,同时完善辅导工作底稿,总结当期辅导工作,协助辅导对象进一步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尽快实现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目标。
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十八期)》之签字盖章页)
辅导小组成员:
马玉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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