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十九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固润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君安为做好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由马玉苹、杨鹏宇、杨冬、王云枭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小组,组织、参与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马玉苹任辅导小组组长。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亦参加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
1、辅导时间
国泰君安已完成第十八期辅导工作,并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报送了第十八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本期为第十九期辅导。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固润科技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以组织自学、集中培训、个别答疑、对口衔接等各种方式,对辅导对象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4)通过远程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及时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小组持续更新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深入、系统地了解固润科技的基本情况;搜集整理固润科技业务、财务、法律相关的尽职调查资料,并通过访谈深入了解固润科技业务发展情况,核查固润科技在业务发展持续性、法律规范性、财务完善性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2、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督促固润科技不断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采购、销售、对外
投资、资金支付等与日常业务有关的内控流程,督促固润科技和各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内控水平。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从各方面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作。较之于上市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固润科技的内控规范程度尚有改善空间,辅导小组将持续加强对各项内控制度的宣讲与培训,提高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对各项内控制度的熟悉度和认知度,不断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国泰君安辅导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固润科技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固润科技合法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勤勉尽责,履行了辅导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项辅导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下一步,国泰君安将与其他中介机构就辅导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财务会计问题组织辅导对象集中学习,并继续完成固润科技全面尽调工作,继续规范辅导对象的日常运作和经营管理,使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的要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十九期)》之签字盖章页)
辅导小组成员:
马玉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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