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29 15:56:0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吉林加一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9

- 1 -2020 186
当事人:
吉林加一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加一健康),住所地: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建街 246 号。
肖英桓,男,1968 年 4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
秘书。
经查明,加一健康有以下违规事实:
2020 年 5 月 9 日,加一健康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加一
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永信投资有限公司因合
同纠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永信投资有限公司向吉林省白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涉案金额达 31,425,719.61 元,占挂
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34.89%,属于对
- 2 -挂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加一健康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
事项,后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对上述重大诉讼进行补充披露。
2020 年 6 月 16 日,加一健康与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因合同纠纷,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涉案金额达 29,553,857.92 元,占挂牌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32.81%,属于对挂牌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加一健康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
后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对上述重大诉讼进行补充披露。
2020 年 7 月 8 日,加一健康及子公司长春加一健康食品有
限公司与吉林镇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吉
林镇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了诉讼,涉案金额达 24,120,608.21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6.78%,属于对挂牌公司具
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加一健康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后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对上述重大诉讼进行补充披露。
加一健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 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肖英桓未
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 第 1.4 条和第 1.5 条
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3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
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吉林加一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
监管措施。
对肖英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 《业务规则》 、 《信息披露规则》 等业务规则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
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
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
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12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