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5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5611 证券简称:鸿志兴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一、
1.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粤 0391 民初 1119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
案号:(2019)粤 0391 执 348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曾传书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执行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粤 0391 民初 1119 号
公告编号:2020-014
立案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
案号:(2019)粤 0391 执 348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康健梅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粤 0391 民初 1119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
案号:(2019)粤 0391 执 348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基本情况二、
1.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建瓯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闽 0783 民初 1838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3 月 4 日
案号:(2020)闽 0783 执 46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建瓯市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告编号:2020-014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 3,096,030 元,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需联系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核算)
二、鸿志兴应于向申请人偿还借款 400,000 元及截止 2019 年 6 月 20 日止的利息
53,000 元,并支付以本金 400,000 元计算,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起按月利率 2%
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上述二个执行案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和日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正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公司管理层会对以上事项进行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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