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隆:东莞证券关于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30
东莞证券
关于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审计机构进场时间较晚,导致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编制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
报告,预计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成 2020 年年度
报告的披露工作。
二、 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
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同时公司
股票存在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的风险。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情况,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事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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