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5624 证券简称:德美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
起被实施停牌。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第(三)
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
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
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含 6 月 30 日)仍未能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
则》的规定,公司如未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含 6 月 30 日)披
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在
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公告编号:2021-006
三、挂牌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尚未取得审计报告及完成年度报告中财务部分的编制
工作,预计无法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含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披露负责人:李天慈,电话:0991-3810828;
主办券商联络人:赵昱博,电话:0769-22115773。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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