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5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5624 证券简称:摘牌德美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
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
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公司编号:2021-015)。
根据上述决定,由于公司未在相应期限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关
于终止挂牌事项异议的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
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
提示性公告》(公司编号:2021-016)。
二、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告编号:2021-017
1、证券代码:835624
2、证券简称:摘牌德美
3、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
三、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为摘牌整理期起始日,
摘牌整理期共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年10月29日,
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
四、摘牌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处理股东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公司、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披露负责人:李天慈,电话:0991-3810828;
公告编号:2021-017
主办券商联络人:赵昱博,电话:0769-22115773。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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