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5624 证券简称:德美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
项出具专项说明。2020 年 6 月 28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内容
审计报告中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原文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 所述,贵公司受市场缩
公告编号:2020-016
减的影响连续亏损,其中 2019 年度:净利润为-2,489,095.75 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弥补亏损-10,474,148.11 元。贵公司管理
层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各项改善措施,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为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同意该审计意见。
(二)为了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采取并将陆续采取措施:
(1)公司已独立研发生产“塑改新产品”并与目标客户签订了首期销售意向合同。该产品目前市场需求量大,且交易基本无账期(现款)或短账期(月结)。
(2)公司与贸易融通公司签订供应链资金贷款形式的采购框架合同,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
(3)公司继续洽谈各种形式的融资工具以保证现金流的充裕。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
公告编号:2020-016
情况, 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非标 准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 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 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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