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06
东莞证券
关于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5624,以下简称“德 美隆”或“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2019 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净利润-2,489,095.7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
计金额-10,474,148.11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16,117,500.00 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若公司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出现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是由于
公司受市场缩减的影响连续亏损。公司管理层已采取如下措施:(1)公司已独 立研发生产“塑改新产品”并与目标客户签订了首期销售意向合同;(2)与贸 易融通公司签订供应链资金贷款形式的采购框架合同,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 (3)公司继续洽谈各种形式的融资工具以保证现金流的充裕。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能好 转,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莞证券已经督促德美隆按照《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 关业务规则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经营情 况。
东莞证券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98949897
德美隆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90635906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德美隆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0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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