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5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5624 证券简称:德美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因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自 2020 年 7 月 16 日起,乌鲁木齐市采取
小区封闭式管理,公司员工居家隔离无法获取公司财务指标数据,半年报编制工作无法
正常开展,无法在原定 2020 年 8 月 25 日完成半年报的披露工作。
公司将根据新疆乌鲁木齐市疫情防疫指挥中心通知解封时间后第一时间组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集中进行半年报编制,以最快时间完成半年报的披露工作。(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9 月 30 日前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0-017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无法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自 2020 年 9 月第一个转让日被暂停
转让的风险,存在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
措施的风险;公司若未在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含)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董事会秘书:李天慈 电话:18690635906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