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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28 17:03:47 股吧网页版
德美隆:东莞证券关于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28


东莞证券

关于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因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自 2020 年 7 月 16 日起,乌鲁木齐
市采取小区封闭式管理,德美隆员工居家隔离无法获取公司财务指标数据,半
年报编制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半年报的披
露工作。德美隆预计将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如公司
未能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将于 2020 年 9 月第一个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对于无正当理
由未能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给予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如公司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仍未能
披露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督促并提醒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 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并告知公司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将面临的风险,主办 券商已履行对德美隆的持续督导义务。如公司后续继续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主办券商将及时披露相关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证券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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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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