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30
东莞证券
关于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隆”或“公司”)因受新
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半年报的披露工作,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披露《2020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 2020-017),预计将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截至目
前,公司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交半年报披露相关资料,预计无法于 2020 年 10 月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若不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含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2020 年半
年度报告》,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积极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联系人:李天慈 联系电话:0991-3810828;
主办券商联系人:吴文辉 联系电话:13424454901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0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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