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835631 证券简称:立晶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宝之钢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事 ...... 26
第二节 董事会 ...... 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第一节 监事 ...... 37
第二节 监事会 ...... 38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40
第一节 信息披露 ...... 40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 4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2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4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4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8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 48
第十四章 附则 ......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宝之钢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徐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宝之钢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区创新路 60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83.738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经营,自主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模具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全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模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售,金属工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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