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安徽骏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7 -
第一节 股东 ...... - 7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1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4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0 -
第一节 董事 ...... - 20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2 -
第六章 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 25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0 -
第一节 监事 ...... - 30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1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33 -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35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35 -
第一节 通知 ...... - 35 -
第二节 公告 ...... - 36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6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37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 39 -
第十二章 附则 ...... - 3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界首市骏马工贸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66623302XJ。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骏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管理模式创新
是企业发展的支撑力,营销模式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力,文化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凝聚力,形成合力则成为企业生存、发展、与市场竞争的保障。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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