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5637 证券简称:林华医疗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召开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9: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637 林华医疗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 3 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公布的《2022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和《202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
(二)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予以汇报。
(三)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予以汇报。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进行决算并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进行汇报。(六)审议《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60,360,000 股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 发股利人民币 72,072,000 元(含税)。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公布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七)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公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公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