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 2024-012
证券代码:835654 证券简称:万源生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我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据此,我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公告编号: 2024-012
据此,我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具体内容,我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4年度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据此,我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绩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提出《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权益分派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据此,我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名赵赢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提名赵赢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认为《关于提名赵赢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据此,我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提名赵赢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名陶珍丽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提名陶珍丽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认为《关于提名陶珍丽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公告编号: 2024-012
据此,我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提名陶珍丽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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