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835667 证券简称:凌之迅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哈尔滨市平房区中国云谷 A8-A10 楼 2 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上午 10: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667 凌之迅 2023 年 4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天津鼎双铭月律师事务所靳东东、邬志炯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中国云谷 A8-A10 楼 2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公司经营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思路。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刘凌霜女士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切实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范志伟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摘要》(公告编号 2023-012)。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3)。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216038 号的《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以 2022 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根据公司 2023 年经营计划,综合
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市场变化与经营能力等因素,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对 2022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
(九)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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