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0
关于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西部宝德”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信建投证券本辅导期内指派郭鑫、姚帅、王嘉琪、潘迪、李通、王宇凡共6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由郭鑫担任组长。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信建投证券正式工作人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均未有同期担任四家股份公司辅导工作的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3 年 1 月 16 日,西部宝德辅导备案公示。2023 年 1 月 16 日以来,辅导
机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全程参与辅导工作,保荐代表人常驻项目现场。中信建投证券主要采取高管访谈、尽职调查、规范整改、会议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辅导工作。中介机构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协调整个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分析和讨论了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
本次辅导期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
期间”)。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了解公司的历史沿革、股东变动情况、行业动态、经营状态、财务情况及内控制度等内容,及时与公司沟通讨论发现的重要事项或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2、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整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最新审核重点,督促辅导对象自我学习,协助其深入理解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要求,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的责任,提高接受辅导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意识。
3、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帮助辅导对象解读监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要点、审核动态以及资本市场动向,讨论并协助公司解决相关问题。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邀请律师、会计师共同参与了辅导对象本期的辅导工作,包括:召集律师、会计师对辅导对象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尚待完善的规范性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等。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核查辅导对象历史沿革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了辅导对象历史股东出资入股及退股情况以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对公司历史沿革作出了评价。
2、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中信建投证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助辅导对象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结合辅导对象所处行业特点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补充,对公司在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的规范性进行了持续完善,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股东核查工作持续推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中信建投证券、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股东基本情况、股东适格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以及是否存在证监系统离职人员等情况进行核查。本辅导期间内,相关核查工作正在持续推进过程中。
2、持续完善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前期中信建投证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助辅导对象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辅导人员后续将持续跟踪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3、业务模式论证及梳理
为进一步梳理公司产品线,突出公司“拳头”产品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相关部门正针对公司产品范围进行全面梳理,划定过滤分离元件及设备的细分产品范围,后续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加强“拳头”产品的市场拓展及生产保障。
三、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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