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5682 证券简称:安之畅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安之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
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公告编号:2024-008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
公告编号:2024-008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
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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