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5684 证券简称:宝明堂 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宝明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 0 九条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第一百 0 九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 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四路1号宝昌利工业 街道宝龙社区锦龙四路1号宝昌利工业
厂区 15#厂房三、四楼 区 15 号厂房 101-401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锦龙四路 1 号宝昌利工业厂区 15#厂房三、四楼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四路 1 号宝昌利工业区 15 号厂房 101-401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2-007
二、修订原因
拟减少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规定人数;
因政府对公司住所所在地进行行政区域管辖调整,导致公司住所所属街道改变,实际物理地址未发生变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宝明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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