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35688 证券简称:平安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姜特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曹学飞因重要项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借款暨股东无偿提供担保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61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 800 万元授信合同,授信期限2 年。
该借款担保方式:1、信用;2、追加公司股东姜特辉自有房产进行抵押(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以北,望仙路以南开元鑫阁 2 栋 2203、2303 号,建筑面积
298.24 ㎡、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以北,望仙路以南开元鑫阁 1 栋 111 号,建筑
面积 63.95 ㎡和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以北,望仙路以南开元鑫阁 1 栋 112 号,建
筑面积 103.01 ㎡) ;3、姜特辉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放款后 3 个月
内,向北京银行提供剩余价值不低于人民币 2750 万元的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担保,并按要求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关联股东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公司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也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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