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7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5690 证券简称:信源信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2 月 2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2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收到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出
的关于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 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玉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7
法定代表人:周向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省动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存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了相关承包合同,承建“信 源科技中心”项目 1#厂房、2#厂房、地下室及地下车库,就合同履行事宜产生 纠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解除原告与被告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源科技中 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2、解除原告与被告河南省动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源科技中心 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3、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40,313,684.73 元及利息 2,227,835.00
元;
4、二被告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8,139,128.49 元;
5、二被告返还工程履约保证金 300 万元及利息 147,541.67 元;
6、原告对涉案承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 先受偿权;
7、本案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解除原告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郑州信源信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7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源科技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二、解除原告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省动向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源科技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三、被告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动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支付原告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
37,500,009.25 元及利息(以 37,500,009.2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
四、被告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动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返还原告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
2,958,550 元及利息(利息以 1,458,55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按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
五、原告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被告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省动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支付的工程款项 37,500,009.25 元 范围内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 权;
六、驳回原告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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