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23 15:43:33 股吧网页版
信源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3


证券代码:835690 证券简称:信源信息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9 日以短信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向东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设立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桦先生、王伟明先生及周琳女士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拟对董事会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不再设立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由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不再设立独立董事,取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由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不再设立独立董事,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3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成,设董事长 1 人。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
台披露的《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预计 2024 年与关联方河南省 863 软件孵化器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
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 500,000 元,主要为接受河南省 863 软件孵化器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软件外包与测试服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周向东任河南省 863 软件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郑州信源科技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合同书>之补充合同(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与郑州方程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
程式公司”)、郑州信源科技园区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三方签订《郑州信源科技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合同书》,公司将原持有的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及其项下的资产、负债转让给方程式公司。

鉴于2023年6月20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公司与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二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3]豫 0191 民初 3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