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8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5693 证券简称:浩丰设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32030291961
承诺主体名称 余以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12个月届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年承诺主体:余以平
公告编号:2021-017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中符合回购条件,未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且公司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股东):
回购相对人明细表
序 股 东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 股 比 例 取得股份方式
号 名称 (%)
1 胡燕 境内自然人 200,000 0.9671 挂牌前持有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按照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3、回购有效期
回购相对人申请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 个月内。
在回购有效期内,回购相对人应当将经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 亲自送达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 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
(hezhongwang@cqhaofeng.com))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 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回购相对人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证券账户号码、 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 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因回购相对人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
公告编号:2021-017
则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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