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0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5693 证券简称:浩丰设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概况
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已明确无法收回,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公司对上述原因形成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包括重庆海洋公园公司、山阳县旅游开发局、华蓥市五星园艺有限公司、羊山新区仓房安置小区项目部、重庆永川茶山竹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项目款,共计人民币1,296,880.00元。
二、公司对追讨欠款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的坏账核销符合事实,并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的坏账核销符合事实,并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的核销。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各位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事实真实,并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此次应收款项的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的核销。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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