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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0 15:46:48 股吧网页版
国力通: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0


证券代码:835702 证券简称:国力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国力通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修订后的章程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国力通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武汉国力通能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武汉国力通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 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而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98313614Q。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国力通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han GLT Energy&Environ.Tech.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 6 号武汉国家地球空 间信
息产业化基地(新区)一期 1.1 期 A1 栋 19 层 01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5,854,660 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续存,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诚信经营,实现股东财富和社会效益最 大化。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石油天然 气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证类专业设备制造);固体废物治理;再生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合同 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份,现有股东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金额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如下表: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余国贤
6278423 58.133%
净资产折股及资本公积转增 2 吴宏观 1115173 10.326%
净资产折股及资本公积转增 3 余照年 836380 7.744%
净资产折股及资本公积转增 4 肖秀琴 836380 7.774%

净资产折股及资本公积转增 5 沈严 278793 2.581% 净资产折股及资本

公积转增 6 武汉江大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278793 2.581%

净资产折股及资本公积转增 7 杜菊仙 172406 1.596%
净资产折股及资本公积转增 8 王敏娟 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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