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2
银河证券
关于睿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睿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易教育”、“公司”,代码:835705)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及日常查询工作,发现睿易教育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不能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不适用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其他 主办券商查询天眼查官方网站(https://www.t 否
ianyancha.com),发现公司涉及诉讼情况
4 其他 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不适用
(二)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涉及诉讼
经主办券商近日查询“天眼查”官方网站获悉,睿易教育、睿易教 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建宇及何洁夫妇、邵曙前(邵建宇之表姐)被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官路科技支行”在宁波市镇海 区人民法院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相关的民事诉讼,根据“天眼查”网
站显示,该案件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开庭审理。该事项睿易教育未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及时通知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已将相关查询结果告知睿易教育,并督促睿易教育尽快就
该涉诉事项披露诉讼情况及进展公告,同时尽快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应法律文件以便主办券商了解相关诉讼情况。
截至本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函披露之日,睿易教育尚未披露诉讼进展公告,主办券商尚无法了解相关诉讼的全部内容及进展情况。该诉讼案件相关查询结果情况如下:
案号:(2022)浙 0211 民初 1812 号、(2022)浙 0211 民初 1884 号
原告: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官路科技支行
被告:睿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邵建宇、何洁、邵曙前
法院: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日期:2022 年 6 月 27 日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2)浙 0211 民初
1812 号、(2022)浙 0211 民初 1884 号,双方当事人经该法院调解,自愿
达成还款计划,被告方将在 2022 年 8 月底前付清合计人民币 115 万元的
借款及约定逾期罚息。
截至本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函披露日,主办券商尚未查询到上述纠纷更进一步的信息,若查询到被告人偿还欠款的进度有进一步更新,主办券商将同步发布相应公告。若上述被告方未能如期偿还借款,不履行法院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原告方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将对睿易教育日常经营及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睿易教育 2021 年度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表明睿易教育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与持续经营相关有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立信中联
审字[2022]D-0530 号),具体内容请参考 2022 年 4 月 29 日睿易教育披露
的相关公告。
此外,睿易教育还存在北京分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及主办券商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4 月 26 日发布的相关公
告。
3、公司无法配合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因受新冠疫情及国家双减政策影响经营业绩持续大幅下滑,在 行业新政策影响下,公司现有商业模式无法持续,员工大量离职,公司无 法配合主办券商的日常持续督导工作、无法按时披露公告;由于主办券商 无法及时与公司进行日常沟通,导致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能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睿易教育若未能如期偿还借款并支付罚息,不履行法院调解协议约 定的义务,原告方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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