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835721 证券简称:豪恩智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豪恩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董事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锋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豪恩智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智能”)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拟增加注册资本
6,300 万元,其注册资本将由 18,500 万元增至 24,800 万元。本次豪
恩智能增资,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由60.00%变更为 45.00%,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汽电”)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240.00 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由 40.00%变更 55.00%,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豪恩智能的控制权,豪恩智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陈清锋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和董事长,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六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第八十二条。”
本次豪恩智能增资,公司放弃了对其同比例增资权,对其持股比例由 60.00%下降为 45.00%,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豪恩智能的控制权,豪恩智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视为公司出售股权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陈清锋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交易对手方豪恩汽电,为公司控股股东豪恩科技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锋控制下的企业,本次交易前持有豪恩智能 40%的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陈清锋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一)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二)重大资产重组 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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