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5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835727 证券简称:互联在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互联在线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互联在线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市互联在线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30 号》,相关情况如下:
一、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及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
公告编号:2021-032
互联”。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二、终止挂牌后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股东权益保护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积极应对股东诉求,保护股东权益。
三、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 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四、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互联在线董事长:周明,电话:0755-83767888;
主办券商联络人:燕飞,电话:021-33388437。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互联在线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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