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835728 证券简称:柏克莱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珠海市柏克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728 柏克莱 2022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广东君安律师事务所朱春苗律师。
(七)会议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风门坳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柏克莱: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内容及《柏克莱: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内容。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以及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
况。
(四)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进行审议。
(六)审议《关于 2022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在充分分析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基础上,结合 2021 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2 年公司的发展计划,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2863 号审
计报告,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9,600,496.25 元,现提
议不对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未分配利润累
计为-9,600,496.25 元,实收股本为 20,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达到并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九)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借款续期的议案》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对上述贷款办理续期,拟申请续期 12 个月,
具体期限、额度、条件以银行核准为准。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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