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7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5728 证券简称:柏克莱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珠海市柏克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合同》,
借款金额 800 万元,期限为 2022 年 4 月 6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现在根
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对上述贷款办理续期,拟申请续期 12 个月,具体期限、额度、利率等条件以银行核准为准。
公司与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岸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分别将于 2023 年 9 月 13 号和 9 月 28 日到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500 万元和
700 万元。公司现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对上述两笔贷款办理续期,拟申请续期 36 个月,续期金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400 万元(含),具体期限、额度、利率等条件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二、本次申请贷款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借款续期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岸支行申请借款续期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市柏克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以上两笔贷款均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尚需
公告编号:2023-009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珠海市柏克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柏克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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