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3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5728 证券简称:柏克莱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珠海市柏克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基于自身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需求,为进一 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 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手续。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不断 扩大业务规模,并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各股东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并
公告编号:2023-022
达成一致的初步意见,同意公司按照股转公司要求向股转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 牌,本次终止挂牌预计无异议股东。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公 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鉴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关于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珠海市柏克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柏克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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