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5
西南证券
关于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微网信”)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于 2015 年 10 月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ST 微网信每年应向西南证券支付持续督
导费人民币 20.4 万元,支付的时间为每年 1 月 25 日之前,ST 微网信应将当年
持续督导费 20.4 万元一次性支付给西南证券账户。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ST 微网信已拖欠西南证券 2017 年度至 2021 年度持
续督导费共计人民币 102 万元。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出台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催之日已达三个月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
鉴于 ST 微网信存在长期欠费情形,西南证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2 月 3 日向 ST 微网信进行书面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情况,西南证券作为主办券商有权单方面解除与 ST 微网信的持续督导协议。
同时,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出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因此,若西南证券单方面解除与 ST 微网信的持续督导协议,则 ST 微网信存
在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特此提示,ST 微网信存在被西南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欠款催收函
西南证券
2021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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