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5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5760 证券简称:ST 微网信 原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年 10 月 15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
转系统发【2021】1231 号), 决定内容
如下:
“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报,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个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 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
公告编号:2021-020
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你公司股票自 2021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微通’’。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处理股东诉求并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公司、原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连仁广 联系电话:13601137065
原主办券商联系人:卫珊珊 联系电话:010-51994098
特此公告。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0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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